【审慎阅读】

为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在签署本协议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限制平台责任及对商户权利予以限制的条款、争议条款。免除或限制商户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条款及其他需商户特别注意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需重点阅读。

本服务协议由商户(下称“甲方”或“商户”)与成都众亨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共同签署。

 

一、定义条款

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条款中对于各名词的解释及定义,并同意按照该定义履行相关义务:

1、青云聚信:乙方开发和运营的一站式履约服务工具,为商户和配送服务商提供配送信息撮合、信息管理、技术服务等服务,商户可通过青云聚信发送配送订单,配送服务商可通过青云聚信承接配送订单并向商户提供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青云聚信官网或依青云聚信根据业务需要修改的URL、青云聚信客户端、青云聚信App等,以下简称“平台”或“本平台”。

2、商户:指开通青云聚信账户,通过互联网发布外卖商品/服务信息、向用户提供外卖商品/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称“甲方”或“商户”。

3、配送服务商:指入驻青云聚信为商户提供配送服务的主体。

4、配送订单:指商户发出、配送服务商承接的记录单次配送服务内容的订单。

5、平台规则:包括在青云聚信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规范、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解读、公告等内容,甲方应遵守平台规则中对商户的各项要求。

 

二、协议的范围及效力

1、【协议范围】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平台规则以及甲方通过商家管理系统确认的各类通知、规则、文件等。平台规则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未做约定的内容,以平台规则为准;如本协议及附件与平台规则不一致的,则应优先适用有关平台规则。如商户使用青云聚信相关服务,视为商户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2、【协议效力】甲方同意以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的方式签订本协议。如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存在疑义,应在点击确认前联系乙方,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对相关条款做出进一步的说明解释,以便甲方更好了解相关条款内容。签订本协议或实际使用青云聚信平台服务,即表明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于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如甲方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请立即停止商户入驻申请或停止使用青云聚信平台服务。

3、【美团商家端账号快捷登录】为保障商户更为安全快捷的登录体验,美团外卖商户可选择使用已注册的美团外卖商家版平台账号快捷登录,甲方知悉并授权,青云聚信使用美团外卖商户填写的或授权的美团外卖商家版平台账号对应的美团外卖商家账户最终登录或使用青云聚信平台,甲方对其通过美团外卖商家账户在青云聚信的操作、行为等承担全部责任。 

 

三、账号的注册及使用

1、【合法注册】甲方使用青云聚信服务需开通商户账号,甲方确认其具备开通商户账号的资格和能力,已取得相关门店或品牌的充分授权。甲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合法善意的原则,在平台开通账号,不应提交任何违法或不良信息,相关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如果因甲方所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从而导致相关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的,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2、【账号管理】甲方开通商户账号后,可在商户账号下开通并管理多个门店账号,并设置门店账号的角色为店长或员工等类型。甲方有权管理、变更商户账号,并有权授权店长、员工使用、管理门店账号。

3、【账号数量】甲方知悉,青云聚信账号通过手机号注册,一个手机号仅可注册一个商户账号,一个门店仅可与一个商户账号绑定。如有证据证明或平台有理由相信甲方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账号的情形,平台可将相关账号信息进行合并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如因甲方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给本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出于相关业务需要,本平台也可对同一商户的多个账号或相关信息进行合并,如该等合并将对甲方的权益产生实质影响,本平台将在进行上述合并前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4、【账号登录】甲方可以使用注册账号时填写登记的并获得系统审核通过的账号密码登录青云聚信平台。本平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服务体验、风险控制等因素对登录方式予以适时调整或增减,或在具体业务门类的服务条款等规定中予以进一步细化或调整。

5、【账号使用】甲方及其门店应对其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任何协议,对甲方门店订单进行接单、询价、发配送、数据查阅等操作,浏览、购买、支付、点评、上传、发布、输入任何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通过甲方及其门店的账号所发生的上述各项行为将视为甲方及其门店的真实意思表示

6、【账号借用】为保证相关账号安全,甲方不应将青云聚信平台上所注册的账号或美团外卖商家账户等可登录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其他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本平台保留拒绝提供相应服务、冻结或收回注册账号或终止本服务协议的权利,并可要求甲方对本平台所承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7、【安全义务】如甲方发现其账号存在安全问题,请立即联系本平台予以调查处理,否则本平台对潜在损失的产生或扩大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平台特别提示甲方,甲方应该妥善保管其账号和密码,当甲方使用完毕本平台的服务后,应安全退出。此外,甲方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甲方知悉并同意,如甲方在账号信息的保管上、相关上网设备的网络安全维护上存在任何过失导致账号丢失、泄露,甲方应对此所产生的任何后果负责,本平台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本平台因此产生相关支出,有权向甲方予以追偿 

9、【限制冻结】甲方知悉并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家机关要求的前提下,本平台有权对甲方的注册账号进行限制或冻结,在该等情况下,甲方可能无法继续登陆或使用注册账号。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门店】甲方及其关联/管理的门店(“甲方门店”)均应遵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规定。甲方门店的行为视为甲方行为,甲方应对甲方门店行为负责。

2、【门店账号】甲方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将自动为甲方创设专属门店账号(ID),用于记录甲方在平台的配送规则、订单信息、平台操作等。甲方授权青云聚信在平台内使用甲方及其相关门店的名称、LOGO、图片、文字等信息。

3、【主体资格】甲方应保证其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权利及能力,包括获得订立、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必要许可(如有)、授权且确保订立、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4、【信息真实】甲方应保证在青云聚信上传、发布、编辑、更新的商户信息、商品信息、订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数据等)真实、合法、准确、有效、与实际相符,且不应侵犯乙方及/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产生争议时,甲方有义务对描述的准确和相符进行举证。

5、【合规经营】甲方应合法经营,且提供的商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承诺并保证所经营商品/服务不存在假冒、水货、旧货、不合格产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的情形。如因甲方行为或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造成用户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

6、【门店绑定】甲方开通青云聚信服务后,可选择开通青云聚信服务的门店范围,甲方知悉并确认,为防止同一订单在多平台重复接单及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甲方进行门店与青云聚信的绑定操作,即视为其同意开通青云聚信作为门店的外卖接单系统,同时授权将其原外卖接单系统解除关联并停止接单。

7、【发单规则】青云聚信内设置了低价优先、接单优先、保底配送等发单策略,平台将根据甲方的门店所选择的发单规则向配送服务商发单。甲方知悉并确认,如甲方与配送服务商之间存在特殊约定,如“锁定发单”(即在一定时间内甲方仅可向合作的配送服务商发单)等,甲方需遵守与配送服务商之间的在先约定,届时甲方可能无法正常使用部分平台发单规则。

8、【重量信息隐藏功能】青云聚信内设置了订单重量信息隐藏功能,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及与配送服务商的相关约定决定展示或隐藏订单重量信息。

9、【美团跑腿开通授权】鉴于美团外卖商户在美团外卖商家版平台中已开通了美团跑腿服务,如美团外卖商户选择使用已注册的美团外卖商家版平台账号快捷登录青云聚信平台,为减少商户重复操作及向商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美团外卖商户同意并授权将美团跑腿服务同步迁移至本平台,即美团外卖商户授权本平台代为开通其门店在本平台内对美团跑腿的授权,使商户门店在本平台内也可使用美团跑腿服务。

10、【配送服务责任】甲方知晓并同意,青云聚信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和技术服务,由配送服务商自行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并保障服务质量,甲方与配送服务商独立进行配送服务费等费用的结算。如发生配送服务的相关纠纷,应由甲方和配送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平台关联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校园配送充值服务】对使用校园聚合配送服务的商户,青云聚信委托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钱袋宝”)为商户提供配送费充值服务,商户可通过青云聚信平台上的充值渠道向校园配送服务商支付配送费。目前商户使用此线上渠道向配送服务商充值暂不收费。商户知悉并确认,青云聚信平台上的充值渠道仅支持充值,不支持退款。

12、【合法授权】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对使用的商品、商标、品牌、图片等信息或者甲方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权利或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技术诀窍等任何合法权益。如青云聚信因展示甲方上述信息而遭受来自第三方的任何投诉、抗辩及索赔,青云聚信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并告知处理结果。除法律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外,由于甲方侵害第三方权利而产生的相应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13、【及时通知】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服务、订单无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品已下线或甲方停止营业),甲方应立即通知青云聚信。除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之外,如因甲方怠于、拒绝通知造成纠纷和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服务商/用户投诉、行政机关处罚、司法纠纷等),应由甲方承担。

14、【共同利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有悖于青云聚信利益或双方共同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乙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条款、合作条件、运营策略和奖励策略等直接或间接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唆使或引导其他商户或配送服务商放弃使用青云聚信服务或改用其它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诱导、胁迫本平台注册商户转向其他平台;B.与其他商户串通或者配合第三方从事损害乙方商业利益、声誉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C.其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利益或者双方共同利益受损的行为。

15、【平台数据】对于甲方在使用青云聚信服务中产生的平台数据,乙方尊重并依法保护甲方及其他合法权利主体(如有)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除法律另有规定,乙方收集、记录的甲方在使用青云聚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权利归属于乙方,且属于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对该等数据进行分析和商业利用。为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在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乙方同等的保护商户/用户信息的责任的情况下,乙方可能将商户/用户的信息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16、【维权授权】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以青云聚信名义就甲方发布信息、数据、方案等相关事项涉及或可能涉及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项目方案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合法行动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投诉、诉讼(包括申请禁令)、申诉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服务内容】青云聚信聚合了众多优质配送服务商,可为甲方与配送服务商提供信息撮合、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甲方可通过平台向配送服务商发送配送订单,配送服务商将通过平台接单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2、【服务费】青云聚信暂时不收取服务费用,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青云聚信有权保留收费的权利。青云聚信实施收费前将公布有关收费政策及或规则,届时甲方若不同意付费的,则应立刻停止使用平台相关服务功能。

3、【内容监管】鉴于平台具备海量信息,除法律具有明确规定外,青云聚信无需对所有商户及配送服务商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分或第三方权利人通知、或基于青云聚信综合分析,发现甲方商品、服务等信息存在违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户拟发布涉嫌黄、赌、毒及其他违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甲方认可青云聚信以大众一般认知标准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平台规则删除、屏蔽或拒绝发布相关内容或信息。但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前述审核、删改不为乙方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4、【平台展示】甲方对在乙方平台所展示的信息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甲方理解,除展示信息内容或文字确有错误外,乙方无法完全依照甲方要求删除、修改已发布于平台上的甲方信息或对信息展示的方式、位置、展示效果等进行随意变更。

5、【平台升级】乙方有权升级、更新青云聚信系统,如有变更,乙方将通过前述系统以公告形式作出通知。乙方将尽合理商业努力就相关升级、更新对甲方的影响及损失降至最低,并在合理期限内尽快恢复。

6、【公平交易保障】乙方充分尊重甲方依法享有的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不对甲方入驻其他平台经营进行任何不合理的限制。

 

六、保密义务与数据安全

1、【保密义务】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对其获得的对方之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资料(包括未对外公开披露且以口头、书面方式告知应保密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因此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义务追溯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前(包括本协议的协商、订立阶段)双方交互的任何保密信息且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始终有效,不因本协议其他条款整体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而失效。

2、【数据安全】如在合作过程涉及甲方存储用户或配送员数据信息的,甲方应当确保用户及配送员数据的保密及安全,不得将用户及配送员数据用于非约定或非法的场景。乙方保留对甲方关于用户及配送员数据安全情况的审查权利,当乙方审查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如甲方存在用户及配送员数据保护不到位、个人数据滥用、存在严重泄露等问题或者相关风险,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解除合同。如已产生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信息收集及使用】为向甲方提供配送信息撮合服务,甲方同意商家端平台(即甲方入驻并进行线上经营的商家端平台或为甲方提供商户管理等服务的商家侧服务平台)将其商户信息、外卖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订单来源、订单商品、下单人联系方式及收货地址、下单时间等),及与甲方建立配送服务合作的配送服务商将甲方的配送订单信息(包括订单号、配送渠道、骑手信息、配送轨迹、配送状态、配送费用、配送距离、违约金额、取消原因、异常原因等配送信息)共享给青云聚信平台。青云聚信有权基于服务目的存储并使用前述信息。

甲方在平台发送配送订单(聚合订单)后,青云聚信需要收集、记录甲方的下单记录、订单信息,甲方同意并授权青云聚信将其配送订单信息及相关内容传输给商家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美团商家端、牵牛花、三方配送小程序等),及对甲方的前述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帮助优化服务内容和产品功能。

 

七、反商业贿赂和反虚假订单约定

1、【贿赂行为】双方保证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主动或被动地向对方有关人员、具有关键影响力之人员(包括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具有相应影响力之人员)进行任何的商业贿赂或给予账外回扣、利益等,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对方前述人员给予、承诺给予金钱、物品(价值¥300元以上)或是进行其它的贿赂行为。

2、【贿赂后果】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之保证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约定执行: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有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行为,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非违约方选择解除协议的,违约方须赔偿非违约方因协议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非违约方可向国家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3、【贿赂监督】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商业贿赂的行为,甲方应及时将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监察部门邮箱:jubao@meituan.com

 

八、管理规范

1、【管理规范】为维护平台秩序、保证服务质量,青云聚信将不时在平台发布聚合配送管理的有关平台规则。

2、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青云聚信有权依据或参照本协议和平台规则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处理或对甲方门店进行置休、下线、监管等措施并公示处理结果。甲方认可,青云聚信对甲方的处理不免除、减轻甲方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特别约定】如甲方或甲方的关联方、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做出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破坏中华民族团结、伤害中华民族情感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i)做出或发表任何鼓动或支持暴力或恐怖活动、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政权或其他损害国家安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完整的行为或言论;(ii)做出或发表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其他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或言论;及(iii)做出或发表伤害民族情感及/或歪曲中国历史的行为或言论,乙方有权立即删除甲方在乙方平台上发布或展示的全部或部分相关产品、服务或信息,断开与甲方产品与服务的全部链接,并要求甲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停止不当行为并进行公开道歉。如甲方拒绝、怠于采取补救措施或甲方做出的补救措施无法弥补不利影响,或乙方认为不当行为情节严重的,乙方无需书面通知甲方即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亦有权视情况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及/或通过媒体公开双方合作关系终止的事实。

4、【规范变更】青云聚信有权视情况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平台规则,变更内容将于实施前至少【七】日在平台首页或“通知管理”等渠道予以公示,以征求商户和其他相关方的意见。在变更后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正式实施后,若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停止使用青云聚信提供的相关服务,并配合乙方完成退出青云聚信的手续和流程。甲方未对变更后的本协议条款或平台规则提出书面异议、未通知乙方停止使用或在平台规则生效、适用后仍继续使用乙方服务的,则视为甲方同意变更后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并承诺遵照执行。视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约定,变更后的内容可能具有溯及力。

 

九、违约责任

1、【违约认定】甲方具有以下任意情形的,将认定为甲方违约:

(1)使用乙方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为适应平台技术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在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

2、【违约处理措施】甲方行为构成违约的,乙方可依据本协议及相应平台规则中止向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并要求甲方应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违约行为。如甲方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的,乙方可停用甲方的账户、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赔偿责任】如任何一方的行为使对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十、协议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终止和解除的情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协议终止;

(2)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均可经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可选择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平台服务

(4)甲方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构成协议中止、解除情形的;

(5)其它根据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应当终止或解除的情况。

2、【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效果】

(1)甲方应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相使用与乙方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等内容)、网站名称、网站内容等,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甲方与乙方存在任何与本协议相关或者其他未经乙方确认的合作关系或者对外以乙方、乙方合作方名义进行任何民商事行为;

(2)根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同意并认可,乙方可继续保存甲方资质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披露甲方管理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甲方已与配送服务商达成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甲方应按照本协议、信息、及订单、平台规则等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4)因第九条第1款第(3)项解除协议的,甲乙双方之间结清本协议已履行所发生的费用后,互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5)因甲方违法、违约行为,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的,不影响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除、终止产生的诉争及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履约行为导致的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诉争,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同意配合乙方继续处理。

 

十一、责任限制

1、【不可抗力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包括司法行政命令)、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除法律另有约定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第三方原因】甲方明确理解和同意,青云聚信的产品及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乙方将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乙方无法控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因素或事件,乙方在此声明对前述因素或事件下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可适用性、无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在平台已尽善意管理义务,履行法定的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的情况下,本平台不对因下述情况承担任何责任:

(1)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相应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2)可能存在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常规或紧急的系统停机维护、升级;

(3)其他乙方无法控制且将影响产品及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的因素。

3、【平台责任甲方知悉、理解并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平台信息技术服务,乙方为第三方平台,并非甲方与配送服务商之间的交易相对方或具体服务的提供方,亦不参与甲方与配送服务商之间的任何交易;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或乙方过错外,乙方不应对甲方与配送服务商之间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相关纠纷承担责任。因此,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导致配送服务商误认为乙方为交易的相对方或其他应当对交易行为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得唆使、诱使配送服务商向乙方就交易相关事项进行索赔。

 

十二、知识产权条款

1、本协议涉及的软件系统的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仅在乙方明示授权范围内具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对青云聚信软件系统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不得破坏其完整性(包括程序代码、数据等),不得删除有关青云聚信版权说明或申明等信息。 

2、青云聚信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青云聚信”文字商标、青云聚信LOGO标识及本协议所可能涉及的所有青云聚信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利均归属于乙方及其关联方。甲方如基于本协议合作事项履行需要使用或需单独做宣传,其使用范围及内容应事先经美团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青云聚信的标识用于双方约定的合作范围外的事项及内容,亦不得以青云聚信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事宜。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销毁任何带有青云聚信商标或服务标识的物品外包装或宣传资料等,并不得再行使用青云聚信商标、LOGO、服务标记以及其他拥有合法权利的资料、手册等。乙方有权对此予以监督,必要时有权要求甲方归还或者当面销毁前述材料。

4、甲方理解并同意,违反前述知识产权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严重违约情形。如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签署地位于北京朝阳区。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十四、附则

1、【通知方式】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通知,甲方同意乙方可通过信息推送、平台公示、短信、电话、邮件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向甲方送达。甲方知悉、理解并同意:乙方发送至“通知管理”、手机短信或邮箱中的通知含有重要内容,可能对甲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甲方有义务及时查阅。甲方知悉并认可,甲方不会因未打开该等信息等甲方自身原因,否定相关通知的效力或者主张对其不适用。

2、【补充约定】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任何形式的口头说明均属无效。

3、【协议转让】出于业务需要,乙方可能将乙方在本协议、本协议附件、配套文件或平台规则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关联方主体执行。前述权利义务转让无需取得甲方的同意和确认,但乙方应于青云聚信平台首页或“通知管理”等渠道予以提前公示通知,甲方应及时关注通知,乙方在前述渠道公示通知之日视为甲方收到通知。

4、【其他】

(1)本电子协议的签章日期与甲方信息首次发布日期不同的,以时间上靠后的日期作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但本协议生效前双方已发生的权利义务仍适用双方当时有效的相关协议或约定。

(2)本协议生效后替代双方任何口头和之前纸质协议的约定,是双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

(3)本协议任何条款、附件内容不具有有效性或者因与后续生效的法律法规相悖而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含义,不能作为本协议含义解释的依据。